废文网 - 言情小说 - 傲慢与棒槌在线阅读 - 第16章

第16章

    “——死者不需要上班,这套衣服应该不是他日常会穿的,那天他一定有特殊的活动,这个活动应该是偏正事的,但是可能不会特别严肃,只是到了‘有事出门’这个程度。”

    秦澜恍然大悟:“所以他不会是去见那群狐朋狗友的,因为不需要那么正式!”

    郑功无奈地拍了下自己的光头,作出仰天长叹的姿势。

    方恒安摇头:“我只是想说,不要着急下定论。先把所有细节全部整理出来,要对每次侦查和问询行动负责。比如上次去工地带那么多人回来,阵仗就有些太大了。下会遇到类似的事情,也可以考虑先便衣走访。”

    郑功懒洋洋地给他补充:“当然,干活的时候也不要怕,方队都给大家兜着呢。胆大心细,别拍脑袋就行。”

    秦澜听得连连点头,忽然想到什么,有些结巴地说:“那……方老师,我可能已经造成不良影响了。”

    她后退一步,把电脑桌面让给方恒安看,上面正是那个“农民工谋财害命”的帖子。

    页面中央就是林熹的照片。

    方恒安一点点滑动看完,有几分钟都没有说话。

    “方老师,是不是因为我把那些农民工都带回来,才会给林熹带来这种麻烦……毕竟目前来讲,林熹没其实什么嫌疑。”秦澜轻轻地说。

    “我留的人,和你没关系。”他捏了捏眉心。

    方恒安回到办公室,在整理笔录时,发现一张没什么印象的。

    纸上的字迹是完全陌生的,字体偏圆,笔画朴实,只有笔锋带一点锐角。

    这是那林熹写的。

    笔迹心理学其实是应用心理学的一支,可以极高准确率地反应人的心理状态和背景。

    因为一个人要完全伪造出和自己经历性格完全不同的另一套字体是很难的。

    圆形字体的主人通常性格和善随和,感性合群,抗压力好。

    而大部分工人因为从事的工作和文化关系较小,因此写字不多,有时候给人的感觉就是一笔一画比较僵硬实在,看着就很朴实。

    这和林熹的身份似乎都出奇一致。

    但是,方恒安总觉得,笔迹反馈的东西和他在和林熹相处中直觉上感知的是完全不同的。

    他不想让自己沉溺在虚无缥缈的猜测中,凝神看纸上的内容,神色渐渐慎重起来。

    纸上提到了一个他之前忽视但非常关键的信息:尸体的手部和脸部从泥土里露出,埋得比较浅。

    一般来说,只要不是心理有问题的高危社会边缘人格,对于人类的生死是怀有一定敬畏情绪的。

    而从结果来看,尸体上没有凌虐痕迹,作案手法不熟练。凶手是变态杀手的可能性也很低。

    那么,看起来凶手是个“正常人”。

    那从正常人的逻辑讲,对死者常见的仪式就是在他的头上盖一块白布。

    这是因为人类的头部比较容易被当作这个人精神和灵魂的象征物。

    从犯罪心理来说,一些凶手可能会因为心虚或者愧疚而不希望看到死者的脸。

    那么,想象一下,如果你要埋一个人,是什么原因让你最后埋他的脸部或者在这部分洒上最浅的土呢?

    ——当希望他“看到”或者觉得他还“活着”的时候,并且不对死者感到愧疚或恐惧。

    不管是哪种,都是非常细腻又复杂的情绪,结合死者的身份和社会关系,似乎简单的说是金钱纠纷导致的仇杀,就有些简单粗暴了。

    方恒安走出办公室,简单说了一下这个发现:“现在全力挖死者的社会关系,需要更深层复杂的,可以着重情感纠葛。”

    他顿了下,想到了那黄土中露出的眼睛,补充道:“不一定局限于仇怨等负面关系,表面正面积极的关系也查起来。”

    方恒安话音刚落,小卢立刻举手道:“那是不是先传唤下陈大强的老婆?确定死者后她一次都没出现过。联系她也是爱理不理、态度很差。”

    秦澜插嘴道:“陈大强看起来就是个人渣,如果他老婆哭天抢地反而有点假吧。”

    “不光是这个。”小卢说:“陈大强老婆怀孕了,孩子不是陈大强的。”

    第8章 奇特的爷孙

    顾临奚出警局后,在边上的苍蝇馆子点了碗羊肉面,边吃边刷手机。

    这时候大概上午九点,上班族刚吃过早饭,午饭点又还早,正是老板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无聊时光。

    “小伙子,看你刚才……警局出来的?”老板的确很闲又八卦,没客人时就望着隔壁警察局的门槛,脑补一出出刑侦大戏。

    顾临奚随口应了声,含糊地说:“汇报点消息。”

    老板一听这话,上下打量他,想到他出警局跟出自家门似的闲散姿态,一拍大腿,恍然道:“害!看你这年纪是个新警察吧?”

    顾临奚抬头看了他一眼。

    “你就说是不是吧?”羊肉店大叔声如铜铃:“我看人可是很准的,就和那个什么摩丝来着……福尔摩斯!对,就是他,他是我的偶像!”

    顾临奚喝了口面汤,笑着对福尔摩斯老板说:“那芦花园那一带您也熟了?”

    福尔摩斯老板一听,这不就默认了警察的身份嘛!

    他大声道:“熟啊,芦花园啊……离这儿也就七八里地儿。我在这边开了三十年店了,认识多少人,哪儿我不清楚!”